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国发〔2022〕13号),打造“多种主体、连接港澳、接轨国际、共襄发展”的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助力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广州市南沙区推进财税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2025年修订)通知。
其中,对于已获得特许公认会计师证书(ACCA),并在南沙全职工作连续满两年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支持!
同时,对于已获得CPA(中国注册会计师)、CTA(中国注册税务师)、TA(中国税务师)证书的专业人士,在南沙工作期间获取特许公认会计师证书(ACCA),并在南沙全职工作连续满两年的,一次性给予4万元支持。
*以上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0月9日。
请点击查看详情:https://www.gzns.gov.cn/zwgk/zcwjjjd/zcwj/content/post_10284728.html
*由于各地政策具有时效性,
具体执行细则请以政策制定方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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