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考试:公司的设立条件。《证券法》对设立证券公司所应具备的条件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包括对公司章程的要求,对主要股东资格的限制条件,明确提出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将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与证券公司从事的业务种类直接挂钩,分为5000万元、1亿元和5亿元3个标准等。《证券法》还规定,我国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不得采取合伙及其他非法人组织形式。
按照《证券法》的要求,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zui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那么,证券法对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证券法》将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与证券公司从事的业务种类直接挂钩,分为5000万元、1亿元和5亿元3个标准。
1.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中的一项郓数项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和其他证券业务中的任何一项的j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3.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和其他证券业务中的任何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调整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上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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