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考命题趋势会有哪几个方向?

法考改革之后,客观题一共考过两次,分别在2018年和2019年,而且2019年也是我们次在客观题阶段,采用了分为两天AB卷进行考试的模式。那么,2020年法考命题趋势会有哪几个方向!

1、重者恒重,有些重要的考点还是会加以考查。

例如像第三人撤销之诉、重复起诉 、执行异议、参与分配 、析产诉讼等。这些历年的核心考点会反复的出现,但是考查的角度可能更加多样,考查的难度会不断提升。

2、越考越全,越考越细。

有点偏的题目,有的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但是它可能在一些边边角角的地方,例如我们会考:如果说当事人上诉之后他没有去交上诉的这个案件受理费,那么会怎么处理。

再比如说如果出现诉前证据保全,之后当事人又去向其他法院起诉,那么如何来移送相关证据的问题。

所以这一点与其说它考的偏,不如说它其实是越考越全,越考越细。

此外另外一个*显着的趋势,就是实体法与程序法,进一步的密切结合。所以好多同学考完试之后会说,老师我真的傻傻分不清,我搞不清它究竟在考民诉,还是在考商法还是在考民法,甚至是在考三国。

也就是说我们在绝大多数的题目当中,我们都会把实体和程序的内容结合在一块考查。而单纯只考查程序性问题的题目,变得越来越少,所以请大家务必注意!

实体与程序相结合

这必然是往后的持续性的趋势,这不仅在客观题阶段如此,在主观题阶段也是如此的。

哪些地方是能够实体与程序相结合的?

比如说涉及到管辖 、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证明责任的分配、重复起诉的判断、执行异议的这些问题,所以说凡是这些实体与程序相结合的区域,我们在精讲阶段都结合各种各样的案例,跟大家做过细致的讲解,所以这一块请大家一定要特别小心。

法考命题趋势

3、实体法程序法相结合的趋势明显。

此外还要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大家务必是要在理解的基础之上来进行记忆的。

大家在客观题阶段当中,有一些题目它其实不一定有法律规范层面的直接依据。也就是说你不仅仅要了解相关的或者相类似的法律规范,还要在此基础之上,结合民诉法的一些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来进行一个推导性的适用。

但是三大诉讼法它们的特点都在于,对记忆*性的要求是很高的。不过这一点上民诉相对是比较友好的,因为民诉部分虽然强调记忆的*性,但并不是特别变态。它不会像刑诉那样,经常考可以和应当的区别,在可以和应当的海洋当中无法自拔。

民诉当中通常不会那么较真的去考可以和应当的区别。如果考也是明显的,所以这块请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把刑诉当中的做题思维带入到其他的科目当中。

仅仅是风格方面的不同,在考查的知识点的范围上,两天的范围考查的点基本上达到90%的相似。但是它们的命题的角度不同,而且风格有一点不一样,很多同学觉得第二天更加侧重于理论性的问题它考的更活一点,其实*终都是殊途同归的。

说白了两大明显的趋势

民商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密切结合

第二越来越侧重对原理和规范的这么一种考查,而且会越考越细,越考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