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持证人福利大汇总:这些省份给钱、送房、落户、评职称!

在政策上,CPA作为政府认可的执业认证,在各省份也享受着优厚的政策福利。

深圳:2019年2月12日,深圳注协转发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直接将注册会计师纳入到人才安居房保障范围。

江苏:《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办法》对毕业后直接进入事务所工作,在三年内(考试年限)取得CPA资格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

浙江:《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管理办法》(浙注协[2017]45号)文件中,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在同一次考试取得专业阶段六科合格成绩的,奖励5000元;参加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在同一次考试取得全科合格的,奖励4000元。

上海:根据《上海金融领域“十三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持有CPA、ACCA、CMA、CIA、CISA等会计证书的人才都是“十三五”金融人才规划的开发对象。另外,按照《上海居住证积分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规定,拥有注册会计师证书者,能增加100分上海居住证积分,积满120分即可申请落户。

天津:2018年5月16日,天津市推出“海河英才”计划,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落户天津,其中就包括执业注册会计师。同时,政策要求,与天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资格型人才将获现金奖励,其中,注册会计师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海南:2019年1月28日,海南发布最新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海南省会计审计服务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19〕5 号):将注册会计师纳入“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享受当地人才优惠政策和补贴。当地人才优惠政策和补贴包括:解决人才子女入学、解决人才配偶就业等。

云南:《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人员奖励暂行办法》(云政办发〔2010〕45 号)文件中,奖励对象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并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考生。奖励类型为一次性现金奖,奖励标准为10000元。

河南:《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7]40号)文件中,注册会计师考核认定高级会计师,承办部门为省财政厅,按照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执行。也就是说,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就等同于高级会计师,无须再去评定专门的高级职称。

重庆: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人才培养办法(修订)》(渝会协[2017]63号)文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执业人员通过中注协或中评协领军人才考试,进入培养周期的,协会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培养后,协会再给予5万元奖励。

湖北:2018年,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政策,考取注册会计师证书视同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师职称),也有资格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吸引注册会计师持证人就业有着非常优势的条件。对取得CPA资格证书且取得证书(认证)后在东湖高新区内的金融机构工作满2年的金融人才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CPA人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