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人才奖励:重庆市发布注册会计师人才奖励通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关于申报2023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 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人才奖励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2018年申报行业人才奖励并已获得奖励,且继续在行业工作满5年,可申报第二次行业人才奖励。

2.2020年之后通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并注册、登记成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后,继续在通过考试时所在机构服务三年,可申报一次性行业人才奖励。

3.2020年之后通过考试或评审方式取得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审计师、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后,继续在取得职称时所在机构服务三年,可申报一次性行业人才奖励。

4.2020年之后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人才考试并通过培养后,继续在通过培养时所在机构服务三年,可申报一次性行业人才奖励。

二、申报材料

1.《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一份。

2.申请正高级技术职称奖励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通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提供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二次申报申请人提供近2017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参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一次性申报申请人通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需提供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的参保证明,取得正高级职称或通过人才培养需提供取得职称或通过培养时至2023年10月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方式

申请材料以机构为单位统一报送。由申请人本人填写《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机构填写《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并提交协会会员部。

请各机构在上报材料时认真审核,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不良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