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FT财务分析课程中,考生需要掌握的就有证券法的相关知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时间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时间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点击咨询CGFT特惠课程

1. 公司的经验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验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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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 公司生产经验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式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护着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7.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8. 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9. 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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