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考试中基金合同特别约定的事项有哪些?

基金从业考试中基金合同特别约定的事项有哪些?信息包括基金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等方面的信息。

(1)基金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戳:历年真题+考纲解析+内部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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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赎回持有的基金份额,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对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或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等。

(2)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提前终止基金合同、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提高管理人或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更换管理人或托管人等事项均需要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持有人大会是基金份额持有人维权的一种方式,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持有人大会的召开、议事规则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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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程序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基金合同一旦终止,基金财产就进入清算程序,对于清算后的基金财产,投资者是享有分配权的。对此,基金投资者需要事先了解,以便对基金产品的存续期限有所预期,对封闭式基金现行的价格水平有所判断,对基金产品的风险有所认识。